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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优化营商环境·典型案例】简案“云”快审 跑出破产加速度
阳泉山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
  发布时间:2023-10-08 09:46:41 打印 字号: | |

一、基本案情

阳泉山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4日,主营业务为生产、销售耐火材料,销售金属材料、建材、化工,加工非金标制品,受钢铁市场大环境影响,主导产品硅砖市场滞销,企业经营不善,2005年起转产失败,因环境保护、营商环境等因素停止营业,2007年被吊销营业执照。2019年因未能支付工程价款,被法院判令还款、拍卖全部财产。其后,阳泉山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无财产、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阳泉中院申请破产清算。

二、审理情况

2022年11月1日,阳泉中院裁定受理阳泉山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申请,并依法选定管理人。经过认真分析阳泉山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原因、资产状况、职工安置情况、债权债务关系等因素,阳泉中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“简案快审”,搭建破产案件绿色通道。为降低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时间损耗,优化办理流程,2022年11月17日对债权申报、债权人会议召开等应当公告的事项,采取合并公告方式在人民法院报发布。随后,一家异地债权人申报债权,涉及债权7844783.21元。为便利外地管理人参加会议,2023年2月28日,依托智慧破产系统网络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,管理人在线汇报执行职务情况、核查申报的破产债权、审议通过《资产处置方案》,信息化手段极大节约了表决的时间成本和费用。截止案件终结,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、法院智慧破产系统交付文书、发布公告2次;组织债权人网络申报信息、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2次,缩短文书流转时间,便利债权人参与,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。因破产企业不存在职工安置及资产处置问题,2023年7月14日,依管理人申请,阳泉中院裁定宣告阳泉山铝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,宣告破产与终结破产程序文书合二为一,简化文书流转及债权人签收时间,确保“僵尸企业”及时出清。

三、典型意义

         本案是破产案件繁简分流、简案快审,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破产程序的典型案例。阳泉中院启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和识别机制,通过实地调研、综合研讨等方式全面了解破产企业实际情况,最终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的基本思路。本案受理于疫情期间,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风险,全面优化办理流程,打造破产案件简化审理规程;运用智能化手段,实现网络“云”办案;指导管理人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,大量压缩通知、评估、表决等环节耗时,降低程序成本,切实保障债权人权益,最终案件审理期限由原计划的两年缩短至8个半月,实现“僵尸企业”快速出清。本案的高效审结是阳泉中院有力推进“僵尸企业”司法处置、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的有效实践,取得了推动社会资源快速流转配置、加快市场主体有序出清的良好效果,为阳泉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
 

来源:阳泉中院民二庭
责任编辑:研究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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